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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单位犯罪案件适用)

2015年7月13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单位犯罪案件适用)                                  检  刑诉[  ]  号  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诉讼代表人……(写明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 ×××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被害单位及其诉讼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单位的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 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 ×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 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分别概括论述被告单位、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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