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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成少年犯罪主要诱因

2015年7月25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洛阳一项调查表明———
  河南
  新华社郑州10月14日电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一项调查表明:网瘾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诱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增多。
  据洛阳市检察院调查,该市看守所目前羁押的未成年犯罪人数量已达197人,占羁押总人数的18.5%,其中,因网瘾诱发的犯罪占49.5%。
  据分析,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是侵犯财产性犯罪突出,犯抢劫罪的占30.1%。二是团伙作案居多,未成年人犯罪由单独犯罪向共同犯罪发展。三是作案目的单一,无特定对象,具有偶发性。此类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多是为筹集网资而起意,没有特定的作案对象,随意性、情景性、偶发性较大,尽管有时只索取10元、8元。四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有80%为16至17岁的少年犯,14至15岁的占20%,还有不满14岁的少年。五是学校管理不当和残缺型家庭网瘾少年犯罪较多。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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