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注册空壳公司诈骗9万获刑3年
2015年9月4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因为不好意思再给父母要钱,设空壳公司诈骗9万余元的16岁少年陈龙(化名)于近日被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齐河县的陈龙,小学4年级辍学后,一直游手好闲,靠给父母要钱游荡于网吧,因为不好意思再给父母要,就想到了社会上有贪图省事,愿意出钱买驾驶证、上岗证的人,便于2011年9月至12月,跑到平原县城开设了一家路路通有限公司,以不参加考试,能帮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及开店等为由,在4个月中先后骗取赵某某、冯某某等15人共计90940元挥霍后逃之夭夭,2012年3月19日,平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赶至济南某网吧将嫌疑人陈龙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龙以不参加考试,帮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及开店等理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陈龙犯罪时,刚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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