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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妇种植1000余株罂粟犯罪入狱

2015年9月10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一农妇偶得罂粟果,撒在地里开花结果,却招致牢狱之灾。谁知结出的会是苦果呢?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公开宣判,一农妇因种植罂粟1000余株,被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冬月的一天,农妇罗翠因肚子拉,身上疼痛,就到镇雄县城捡药医治,其间,其遇到一个其不认识的五、六十岁的女子,该女子给其一个罂粟果,并告诉其用罂粟果熬水喝能治肚子拉和身上疼痛。2012年正月一天,其将种子的撒在安家地的包产地里,后罂粟便开花结果。同年5月17日其种植的罂粟被警察查获并当场铲除,经当场清点,其种植的罂粟原植物有1233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翠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己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罗翠娥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镇雄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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