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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坟地竟是风水宝地 原来是骗子冒充专家

2015年9月25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自家的坟地在古代是块“风水宝地”,曾经埋过大富大贵之人。如果有人自称考古专家对你说出这番话,你会心动吗?家住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德福村的周某就心动了。随后他竟然真的和“考古专家”一块在地里挖出了不少宝贝。老实的周某没想到亲手从自家坟地里挖出来的东西竟然也有假,并为之付出了3万元的代价。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冒充考古人员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罗某、母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2012年9月,被告人罗某、母某共谋在重庆市江津区通过“坟地挖到宝”的方式骗取钱财。经过一番商议,两人来到蔡家镇德福村的农民周某家中,分别以假名“徐伟”、“张正伟”同周某搭话。二人在攀谈中谎称自己为考古人员,无意中发现周某家中坟地是块风水宝地,曾经埋过贵人,肯定有宝贝。为博取周某信任以便“上套”,二人还邀约周某晚上一起去挖坟。当日晚上三人便来到周某家的坟地找宝。母某趁周某不注意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假“翡翠手镯”、“玉玺”放在泥土中,然后引导周某将之挖出。周某见到“宝贝”后对二位专家深信不疑。三人回到周某家中后,被告二人谎称已鉴定“宝物”价值20万元,要分5万元给周某,因暂时没有带够钱,提出将“宝物”放在周某家中,待凑足钱再来取走,但是要求其交付押金。周某于次日将现金3万元交付给母某。二人将钱财骗到后,便找机会先后溜走。

  2012年底,罗、母二人相继归案。在庭审中被告人罗某、母某对自己的行骗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江津区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为被告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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