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
2015年12月8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所谓管辖,简单的说,就是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刑诉中级别管辖的变通2.外国人犯罪案件也应由基层法院管辖3.试论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的规范与完善4.关于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5.级别管辖规定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