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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跨省毒贩途经四川兴文被捕

2016年1月8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二男子携带毒品到广州贩卖,途经四川兴文落入法网。1月18日,四川省兴文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艳、孙祥炼。
  2009年12月16日,云南德宏州的吴某与湖南邵阳市的李艳携带700克毒品海洛因从云南省陇川县到云南昭通市,当晚在昭通市正泰宾馆与四川省江安县的孙祥练见面后,吴安排李、孙二人将700克海洛因带至广州贩卖。
  2009年12月17日,李艳、孙祥练二人将700克海洛因带至江安县红桥镇,住进红桥旅店,当晚孙祥练通过曾某与郑某联系。 12月18日11时许,孙祥炼在兴文县玉屏中心校以每克360元的价格将60克海洛因贩卖给郑某,获得毒资2万余元。
  2009年12月18日17时许,兴文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兴文县古宋镇万寿长途汽车检查站从一辆江安至广州的长途汽车上将李艳、孙祥炼挡获,当场缴获李、孙二人携带的632克海洛因。
  该案发生后,兴文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请批捕后,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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