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家属掌掴协警
2月16日,一则蚌埠某副局长被查酒驾拒下车,其夫人掌掴协警的帖子和视频在微博及论坛上热传。该帖称:2月15日晚,蚌埠交警支队七大队在兴业街和涂山路查酒驾,一辆白色SUV缓缓驶来,一名执勤协警让司机吹一下快速测酒仪,司机说自己没有喝酒,拒绝检测。坐在副驾驶的一名女子下车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执勤协警一个大嘴巴。然后该女子被带到辖区派出所,但是,在上级领导的斡旋下,该女子扬长而去。该贴爆料,当晚开车的司机为蚌埠某局副局长,而掌掴交警的女子为其夫人。帖子还发布了据称是事发情况的视频,但视频中只有女子被交警带走和司机与交警争吵的镜头,掌掴镜头不在其中。该事件在微博和论坛发布后,受到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查明真相。
2月17日下午,蚌埠公安经开分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情况说明,表明双方是因为误会而发生争执,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女当事人掌掴执勤人员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殴打他人。在派出所调查处理期间,女当事人主动向被打执勤人员赔礼道歉,被打执勤人员接受道歉并表示谅解。鉴于此案情节轻微并达成和解,派出所依法不予处罚。情况说明同时确认,事件中的驾驶员方某确为蚌埠某局一分局局长,其妻子安某为蚌埠某局工作人员,当天方某下车配合执勤人员进行了检测,仪器显示驾驶员未饮酒。
2月18日下午,蚌埠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开展全面核查。(新闻来源:东方头条)
嚣张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同时还还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因此,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中也明确规定,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公务罪涉及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