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刑事诉讼申诉须知

2018年7月25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刑事诉讼申诉须知
  受理申诉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及裁定不服的申诉。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ylsxsbh.com/art/view.asp?id=92050729545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诉讼申诉须知
  • 2.规范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 3.浅谈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 4.什么是第二审程序?它的任务是什么?
  • 5.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13958342558
    • 电话:13958342558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合力大厦北楼16层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834255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