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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8年10月16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我们知道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刑事自诉。而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来说,法律是作出了相关规定的。那么刑事自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怎样执行的呢,下面大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规定

2015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相关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自收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或《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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