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谢某等人为首的盗车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以撬点火开关的手段,频繁盗窃机动车,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
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间,以谢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北京市丰台区多个小区内,以小区内停放的私家车为目标,采用撬点火开关的手段,频繁作案。三人分工明确,谢某为团伙首要分子,其他二人协助其实施盗窃行为。盗窃过程中,对当场能点火打着的汽车他们就将其开走进行销赃,对当场不能点火打着的,他们先把车子推到偏僻处,再试图点火开车,最后实在开不走的,他们就将车遗弃在路边,砸碎车窗,将车内物品、电瓶等窃走。
这种破坏式的盗窃方式,给被害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将车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安装方向盘锁,尽量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同时遇到不法侵害,及时报警,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