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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出国劳务中介行骗,诈骗罪怎么判刑?

2018年7月27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ylsxsbh.com/

谎称出国劳务中介行骗

2008年10月,王鼎文在住某宾馆时谎称能办理出国劳务中介业务,该宾馆服务员陈某得知后请求王鼎文帮助其及朋友吴某办理到新加坡出国劳务与其丈夫戴某和吴某的丈夫沈某出国劳务。2009年1月2日晚,被告人王鼎文携带所谓的出国至新加坡的邀请函给陈某等4人签字,并以中介费和机票费用的名义向陈某等4人索要人民币20000元,陈某等人未当场付款。3日中午,被告人王鼎文在吴某家中收取被害人陈某等人先行交付的人民币10000元后潜逃。案发后,被告人王鼎文家人退还被害人陈某等人人民币10000元,并赔偿被害人陈某等人经济损失7672元。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王鼎文起诉至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诈骗罪怎么判刑

2009年10月28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鼎文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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